第三,共性技术的开发及所有权应归国家,推广可以借鉴国外经验。
共性技术的关键在于其成果的推广,有各方的利益关系在其中纠葛。如果共性技术的开发,国家只是拨一部分钱,其他的要企业自筹,问题就会变得复杂:知识产权属于谁?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花钱购买?技术成果什么价格?怎么推广?
用一个小团体推广共性技术,最后可能是搞科研的单位成为企业的竞争对手。最近美国提出了一个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框架意见,里面有一个建议是:最基本的成果,或者说带有共性技术的成果,应该由国家承担全部资金支持,最终成果归国家所有。
国家拿到成果以后,进行公开招标,企业自己分析这个成果有没有前途,有没有市场前景。产品招标国家不负担任何费用,企业认为投资进去、产业化、做市场,最后一年能卖出多少,拿指标来进行投标。国家把这个技术给企业,如果真的达到了预期目标,国家用减税的方式给予补助。简言之,只有真的推广起来了,企业才能从国家得到补助。没有销量就没有减税,这不失为新技术推广切实可行的一个办法。
具体政策建议:一是建议国家“十二五”规划中关于装备工业领域,设立“工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平台的科研与产业化”项目,支持PLC共性平台研发以及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。
二是建议由国务院相关部门领导,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牵头,组织有关单位企业组成官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攻关组织,作为承担该项目的责任主体。
三是项目的主体任务,首先是建立我国具有较广泛通用性的工控PLC平台。
平台包括研发/设计、制造、应用三部分,并给出通用PLC平台具体产品目标要求(系统硬件、软件)、功能要求(硬件、软件的通用性技术指标,性能的先进性与可靠性指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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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日期:10-04-2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