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判结束后数小时,杨照东即赶往昌平会见黄光裕。最新迹象表明,黄光裕本人更倾向于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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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保姆账户倒腾中关村
2008年11月17日,黄光裕被带走羁押的第一个罪名,是“内幕交易罪”。
这一切都是围绕“中关村”这只股票的资产置换以及鹏润控股借壳上市进行的。
2006年10月,黄光裕以鹏泰公司名义收购了凯利公司持有的48%的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(000931)的股权。2007年5、6月,中关村承诺以资金方式收购鹏泰持有的中关村建设股权,但因中关村存在资金困难,在许钟民和段永基的建议下,用鹏泰公司持有的48%的中关村股份,置换上市公司中关村持有的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3%的股份,鹏泰由此成为中关村的第一大股东。
从这个意向达成,到上报证监会最终批准这一股权置换和完成过户之间,有接近一年的时间。在这一年内,黄光裕以个人名义投入近1亿元,买入1000万股左右的中关村股票。
这个买入过程中,黄光裕通过财务总监周亚飞找了6个个人身份证在银行开立一些个人账户,专门用于转款。2007年3、4月间,周亚飞安排助手用鹏投公司的支票在国美公司换取现金三四千万元,存入上述6人的账户。其后,这些资金便用来购入中关村股票,价格为3-4元。
在此期间,一些关联公司也曾输入1亿-2亿元进入上述账户,同样用于购入股票。
检方出具的证据表明,上述6组账户,皆在尚未公告之前的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购入了中关村股票。使用这6人的股票账户,黄光裕在2007年4月27日-6月27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股,成交额9310万元。至6月28日该信息公告日时,以上账面收益额为348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