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1.1应建立环境品质的目标、方针。
5.1.2明确环境品质属管理者代表的职责范围。
5.1.3规定环境品质管理体系属管理评审内容。
5.1.4确立推动环境品质保证系统的组织架构、资源职责。
5.2原材料选择应制定原材料选择程序,应符合下列要求;
5.2.1选择的原材料应能符合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控制标准要求,原材料供应有能力达到公司环境管理物质 控制标准要求。
5.2.2应编制BOM(原材料清单),明确各原材料名称、原材料供商名称、型号等。 5.2.3应向原材料供应商索取原材料的相关资料。①ICP测试报表。②成份表③保证函。
5.3产品评审
5.3.1评审范围应定义涵盖构成PCB的所有主付材料。
5.3.2评审确认
①根据ICP测试结果,对BOM中的每一材料中的6种环境管理物质逐一进行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控制标准。
②根据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成份表,确认构成原材料的物质中是否含有6种环境管理物质。若成份表中含有6种环境管理物质,必须确认含量是否符合公司环境物质控制标准。
③资料要求
应定义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内容,ICP报告,成份表,资料必须真实可信。ICP报告由第三方检机构出证(如ITS或SGS)。
5.4量产前的评审
应规定量产评审的流程,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环境管理物质控制标准的评审要求;应要求参加评审的对象必须有品保、采购、制造、工艺技术等部门,评审的结果必须由公司的管理者代表核准,并保存相关记录。
5.5变更管理
应规定变更管理的程序,当组织、供应商有任何原材料、厂地、环境品质保证系统发生变更时,进行管理控制。
5.5.1应规定原材料供应商的任何材质制程及原材料供应的变更时,须提出变更的申请,应提交相关的佐证.
5.5.2应规定在过程发生变更若涉及环境品质的因素时,发生变更则须提出变更的申请,并提供测试报告,方可导入。